【政策法规】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惠企政策及政策解读汇编(三)
我市相关委办局就贯彻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
《市水务局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措施》主要内容:
明确建立涉水审批绿色通道、用水计划指标核定实行“特事特办”、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实行简易审批。
/userfiles/files/12-市水务局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措施.doc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我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配套细则》主要内容:
明确了文件中“第1条”和“第5条”的具体措施。同时第2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指市发改委对我市项目审批过程中,要完善其审批绿色通道,应由市发改委制定具体措施及配套细则。第13条“给予企业研发贴息支持”,经我委办公室与市商务委相关同志沟通,此项内容全权由市商务委提出相关配套细则。
/userfiles/files/13-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我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配套细则.doc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外地户籍居民购房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主要内容: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疫情期间在津购买住房,2020年1月份后断缴的社会保险证明可先作为有效购房凭证,但须提供书面承诺,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供补缴的社会保险证明;外地户籍居民家庭疫情结束后在津购房,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缴的从2020年1月份至疫情结束期间社会保险证明,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作为购房凭证的,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userfiles/files/1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外地户籍居民购房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doc
《天津海关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货物“抵港直装”配套细则的通知》主要内容:
对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的申报标准、办理流程、联系方式进行了明确。
/userfiles/files/15-天津海关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进口货物“抵港直装”配套细则的通知.doc
《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对本市贷款贴息政策及中央贷款贴息资金办理流程;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名单制管理及申请流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名单制管理及申请流程;专项再贷款的发放对象、资金投向、利率和期限、发放模式和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
/userfiles/files/17-第19项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细则.doc
《天津市委网信办关于<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主要内容:
做好“云、网、数、平台”体系的各方面工作,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优先实现“掌上办”,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
/userfiles/files/18-天津市委网信办关于《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doc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相关配套细则的政策解读》主要内容:
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的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报标准及流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标准及流程》、《对于生产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急需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富余的产量,申请检验的申报标准及流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注册申报标准及流程》及疫情期间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和药品注册进行了相关解读。
/userfiles/files/19-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相关配套细则的政策解读.doc
《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相关政策说明》主要内容:
一、强化信贷支持
政策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应贷尽贷快贷,不抽贷、断贷、压贷。
政策2:用足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
政策3:推动天津市属主要法人银行以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发放专项项目贷款。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政策4: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
三、加强保险服务
政策5:对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保险机构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和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简化索赔受理要求,采取预付赔款等方式,确保应赔尽赔。
政策6: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为企业进口防疫物资及设备业务,提供免费海外供应商名录报告和资信调查、特别优惠费率等专项服务,在信用限额审批上给予支持,开设专项定损核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受理要求。
四、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政策7: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生产设备、医疗设备、检验检疫设备等租赁业务,鼓励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鼓励对受疫情影响严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应收租金展期和新增融资投放,积极提供差异化优惠租赁服务。
/userfiles/files/20-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相关政策说明.doc
《市政务服务办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的办法》(津政务发〔2020〕6号)主要内容:
对“特事特办”的范围、内容和“特事特办”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
/userfiles/files/21-市政务服务办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阻击战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的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