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天津口岸企业沙龙

编辑:投资促进部      文章来源:      日期:20-07-20      点击: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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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2020年7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厦门海关、郑州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天津口岸的推进,进一步了解行业诉求,促进行业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业态创新发展,我会将联合天津报关协会等共同组织“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天津口岸企业沙龙,具体情况如下:

一、面向群体:

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海外仓企业、外综服企业、跨境电商信息化服务平台、传统外贸企业、报关企业等。

二、沙龙形式:

线上直播(小鹅通:天津报关协会、中国关务在线)

三、沙龙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上午9:30-12:00

四、沙龙议程:

(一)天津海关宣讲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政策;

(二)试点单位分享实操经验;

(三)海外仓企业分享海外仓建设发展经验;

(四)行业专家综谈政策影响和行业展望,与沙龙现场企业交流发言研讨。

五、研讨环节提纲:(根据海关总署调研提纲整理,但不限以下内容)

(一)请问 9710、9810 监管代码对贵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是否有帮助?主要作用有哪些?

(二)请问 9710、9810 通关管理是否便捷,有无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的建议?

(三)请问除海关政策外,是否需求工商、税务、外汇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

(四)请问国家鼓励外贸新业态,给予 9610、9710、9810、1210 出口配套优惠政策,是否会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如果可以推动传统外贸数字化转型,需要哪些配套优惠政策?

(五)如果已经开展跨境电商,还愿意继续采取一般贸易方式、邮政、专线小包方式出口,主要原因是什么?

(六)请问您如何理解“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与“使用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的企业”?

(七)请问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是否符合业务实际情况?具体备案方式是否合理?

(八)请问企业对跨境电商补贴政策和海外仓补贴政策是否了解?如何看待这两个政策?是否可以对跨境电商业态起到促进作用?

报名参会的企业请于7月22日下班前联系我们取得报名链接,联系电话23398658、23301374。

 
 
天津国际商会秘书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