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企业法律环境状况调研报告》发布

编辑: 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15-09-17      点击:8002

9月16日上午,天津市贸促分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赵学鸣会长向新闻媒体发布了《天津市企业法律环境状况调研报告》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本次调研中,我们面向各类企业发放问卷1100份,收回有效问卷297份,还通过走访和座谈等形式了解到了企业对天津市企业法律环境的真实看法,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市企业法律环境提供了依据。

报告由“企业在经营中遭遇商业纠纷和商业欺诈的情况”和“企业对我市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环境的评价”;以及“对我市企业法律环境现状的认识和发展建议”两部分组成,并在报告篇末附有我会商事法律服务的相关案例。

报告认为,企业对天津市企业法律环境的评价总体来说是肯定的,无论从商业纠纷和商业欺诈发生的数量,企业应对商业纠纷和商业欺诈的态度,还是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来说,都是以正面的评价为主。说明企业对天津市企业法律环境基本上是认可的,而且对法律环境的信心在不断增强。

但也有一些数据表明,我们的企业法律环境不容乐观,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在企业法律环境建设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加强,无论在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还有很多地方要继续完善,企业对法律环境还有较高的期望值,企业法律环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报告认为,天津市的企业法律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民营企业已成为天津市企业法律服务的主要对象,并且企业法律服务的重点在境外和域外。但是,商业纠纷和商业欺诈依然呈多发势态,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板,我市的立法执法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才依然较为缺乏。

对改善和优化天津市企业法律环境,报告建议,一是加大法律教育和宣传的力度。特别是增强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开展与合同审慎缔约和诚信履约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规范合同管理,打击利用合同进行商业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转变立法观念和完善立法工作。遵循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原则,保护超前的探索性的市场行为,在立法上更加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提升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三是强化黑名单制度和投诉奖励机制。加大对商业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强化不良资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建立商事欺诈投诉奖励制度,鼓励企业或个人对商事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四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和规划,兴办更多的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所,鼓励法律从业者举办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改善法律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五是建立涉外法律援助基金。对企业涉外法律纠纷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企业境外和域外起诉和应诉。六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依照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机构权力清单制度。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企业、公民个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完善举报和纠错问责机制,对企业或个人的举报行为给予适当奖励。七是发挥贸促会等商协会组织的法律服务作用。特别要发挥贸促会在资信调查、投诉、调解和仲裁等方面的优势,做好案件进入法律程序之前的咨询服务工作。利用好贸促会等商协会机构海外联络优势,联系境外商协会机构和司法机构,为企业的境外商业纠纷和商业欺诈提供有效的司法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