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中心参加马来西亚投资环境及争议解决培训会

编辑: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17-05-17      点击:19057
  为促进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贸易投资合作,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在上海举办“马来西亚投资环境及争议解决培训会”。为全面了解马来西亚营商环境、法律体系和争议解决机制,更好地组织编写《马来西亚经贸投资法律研究报告》,商法中心派代表参加此次培训会。

    会议邀请了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主任Sundra Rajoo博士、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上海办公室投资顾问May Lam女士、马中商务理事会法律委员郭义民先生(拿督)、HLP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马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专家林伟伦先生等马来西亚方面的法律专家分别就不同专题授课。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刘超副部长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主任Sundra Rajoo博士


  培训会开始,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和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主任Sundra Rajoo博士分别进行了开班致辞。马中商务理事会法律委员郭义民先生(拿督)结合最新中马投资贸易实践,向参会代表讲授马来西亚投资环境及一带一路倡议项下中马合作的前景。HLP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马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专家林伟伦先生围绕“马来西亚争议解决机制”这一主题,简要介绍了马来西亚法律体系及ADR在马来西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上海进出口商会张振安副会长

 左二:马中商务理事会法律委员郭义民先生(拿督)


HLP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马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专家林伟伦先生



  在培训会上,商法中心主任向马中商务理事会、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专家发出共同开展国别经贸法律研究的倡议,得到与会法律专家的积极回应。商法中心将与专家进一步沟通,制定和落实合作方案,争取早日完成研究项目,为“走出去”中国企业编写一部内容实用、专业性强、突出马来西亚国别特点的经贸投资指南,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