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经贸摩擦预警(2020年11月)
编辑: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20-11-25 点击:7446
【快讯】经贸摩擦预警(2020年11月)
【2020179】
澳大利亚对涉中国台湾地区钢筋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1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韩国、新加坡、西班牙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钢筋(Steel Reinforcing Bar)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从2020年11月19日起,终止对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Power Steel Co.Ltd除外)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继续延长对韩国和西班牙(Nervacero S.A.除外)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并以低价税方式以及固定税率加可变税率方式计征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3.10.00.42、7214.20.00.47、7227.90.10.69、7227.90.90.01、7227.90.90.02、7227.90.90.04、7228.30.10.70、7228.30.90.40和7228.60.10.72。
【2020180】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不锈钢焊管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1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40/AD30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不锈钢焊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佛山市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Sumwi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及其他中国企业均为17.28%。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306 40 200 9、7306 40 800 1、7306 40 800 8、7306 61 100 9和7306 69 100 9。
【2020181】
南非对进口结构钢产品作出保障措施否定性初裁
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进口包括铁或非合金钢的U、I、H、L和T型材(U,I, H, L and T Section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在内的钢结构产品作出保障措施否定性初裁,建议终止本案保障措施调查,不实施保障措施。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7216.40、7216.50和7228.70。本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020182】
欧盟对中国及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反补贴调查无措施结案
2020年11月9日,欧委会发布公告,由于申请方撤诉,故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Hot Rolled Stainless Steel Sheets and Coils)的反补贴调查,不采取任何措施。
【2020183】
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0-11-16 10:15:30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0年11月1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0/6号公告,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税额如下:第一年0.060美元/千克,第二年0.058美元/千克,第三年0.056美元/千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07.69.00.00.00。
【2020184】
巴嫩对自中国、阿联酋、埃及、沙特进口的棒材、角材、隔板等特殊型铝材产品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征税
黎巴嫩政府官方公报发布了黎经贸部关于铝型材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黎对原产于中国、阿联酋、埃及、沙特的相关铝型材产品分别加征为期3年的反倾销税。中国税率为第一年28%、第二年25%、第三年20%。
【2020185】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0年11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1月18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可膨胀聚苯乙烯颗粒(Expansible Polystyrene (EPS)in the form of Granules)发起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3903.11.1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书面申请进行应诉登记,于2020年12月9日前提交听证会申请。
调查机关(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联系方式:
THEINDONESIAN SAFEGUARDS COMMITTEE
KomitePengamanan Perdagangan Indonesia (KPPI)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Building I, 5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62-21) 385 7758
电子邮箱:kppi@kemendag.go.id
【2020186】
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华载重轮胎反倾销税
2020年11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42/AD18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0年11月13日第143号决议,延长原产自中国载重轮胎(俄语:грузовые шины)反倾销税的有效期至2021年8月18日,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率14.79%~35.35%保持不变。公告自发布30日起生效。
【2020187】
巴基斯坦终止对华电容器反倾销调查
2020年10月1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57/2020/NTC/CAP号公告称,应申请方于2020年9月28日提交的撤销反倾销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电容器(Electrical Capacitors)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8532.1000、8532.2200、8532.2500、8532.2900和8532.3090。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