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工程承包法律指南(2)
编辑:商法中心 文章来源: 日期:18-12-12 点击:8687
2、禁止领域
菲律宾对外国承包商进人的承包工程领域无限制,但对于菲律宾本国政府出资的项目,外国承包商承揽的部分不能超过项目金额的25%。由《BOT》法规定的BOT项目除外。
3、招投标方式
根据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承包工程,必须遵守菲律宾第1594号总统令关于政府工程招投标的规定。
【招标】无论国内或国外投资的工程项目,都适用相同的公开招标程序:
(1)工程成本超过500万比索的项目,招标广告应在一段合理的期间至少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发行的2家报纸上公告至少3次,公告期间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决定,但不能少于2周。
(2)工程成本为500万比索或500万比索以下的项目,招标广告必须在2周内在工程所在地区公开发行的一家报纸上至少公告2次。
(3)若招标项目需要专业技术,发包方可直接对掌握该专业技能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
【投标人资格预审】在菲律宾,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必须提交法定的各种文件,这些文件必须经过投标人宣誓和公证。
(1)法律方面的文件包括:
①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发放的有效承包商执照;
②合营企业须提交有效的合营企业协议;
③授权政府部门、代理机构或公司的领导或其授权代表的与资格审查相关的文件和信件;
④投标人陈述其没被列人菲律宾建筑行业局“黑名单”的声明。
(2)技术方面的文件包括:
①按照资格预审通知里的详细规定填写的、投标人最近3年承包并已完工的、与招标项目性质和复杂性相类似的所有政府或私营工程项目的报表。针对每一个工程,投标人的报表都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业主的名称与地址、工程性质、承包商的地位(总承包、分包、或合营企业的一方)、完工的总承包价、决标工期、完工日期和工程期限。报表应由相应的承包商业绩评价等级表,和(或)竣工及业主验收证书加以证实。
②所有正在进行的政府或私营工程项目的报表,包括已经中标的还未开始建设的项目。报表应列明:工程项目的名称、业主的名称与地址、工程性质、承包商的地位、中标时的总承包价、中标日期、计划和实际完成的比例、未完成的工程的价值、预计的完工时间。报表应由中标通知书和(或)业主的施工通知加以证实。
来源:总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