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国人在华就业需要注意的几项法律问题(2)

编辑:商法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贸促会官网      日期:19-06-10      点击:11465
    2. 需要为外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我国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均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目前,我国与韩国、德国、芬兰、加拿大、等国家签订有社会保险双边互免协议,涵盖的险种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因此如雇佣某韩国籍员工,其在韩国国内同期缴纳了养老保险,则在中国可以免于缴纳养老保险。
    三、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劳动争议解决
    如前述,如依法办理就业许可,属于“合法就业”的情况下,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委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非法就业”的情况下,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签署的“雇佣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普通的民事合同。如合同有有效的仲裁条款(非劳动仲裁),则争议应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则由人民法院管辖。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是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渠道。企业在招募到心仪的外籍人才的同时,应注意有关外籍人士就业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