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安全信息 2022年第十六期(总第七十六期)

编辑:商法中心      文章来源:      日期:22-03-21      点击:612

美欧对俄罗斯的制裁规定及应对建议
【2022032】
【国际风向标】
 
四、 美国“俄罗斯有害的境外活动”制裁项目
 
美国对俄罗斯的制裁始于乌克兰事件,因此公众对该项目也较为熟知。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近期制裁的依据——“俄罗斯有害的境外活动”制裁项目。
(一) 制裁依据
1、法律
于2019年12月20日生效的美国《保护欧洲能源安全法》(Protecting Europe’s Energy Security Act,PEESA)。该法(后经修订)对以下外国主体实施制裁:
(1)故意(促成)出售、出租、提供用于建设北溪2号(Nord Stream 2)管道项目、土耳其溪流(TurkStream)管道项目或二者后续项目且涉及在海平面以下100英尺或更深处铺设管道的船舶的外国主体。其中“管道铺设活动”包括现场准备、挖沟、测量、铺设岩石、回填、架线、弯曲、焊接、涂层和降低管道。
(2)为提供第1)款所述船舶而促成欺骗性或结构性交易的外国主体;以及
(3)支持上述管道项目建设的主体,包括
1) 为前述船舶提供承保、保险或再保险的外国主体;
2) 为前述船舶进行技术升级或安装焊接设备,或者对其提供改装或栓系的服务或设施;或者
3) 为Nord Stream 2管道运行提供相关的测试、检查或认证服务。
 
2、总统行政令
目前,“俄罗斯有害的境外活动”制裁项目涉及第14024和14039号2份EO。
2021年4月15日,拜登签发第14024号EO[2],对以下主体实施制裁:
(1)由美国财政部长与国务卿以及司法部长(若需)协商确定的以下主体:
1) 当/此前在俄罗斯的技术、国防及相关物资行业,或者财政部长与国务卿后续协商确定的俄罗斯其他行业开展经营;
2) 直/间接为了、代表俄罗斯政府,负责、串谋或者曾直/间接(试图)参与以下活动:1)恶意的网络活动;2)干涉美国或其他外国政府的选举;3)在美国境内外破坏民主进程或制度;4)跨国腐败;5)对美国主体或美国盟友/伙伴的公/国民进行暗杀、谋杀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杀害或者对其造成其他身体伤害;6)破坏美国及其盟友/伙伴的和平、安全、政治稳定或领土完整;或者7)通过使用数字货币/资产、实物资产等方式规避美国制裁的欺诈性或结构性交易。
3) 担/曾任以下主体的领导人、官员、高级执行官或董事会成员:1)俄罗斯联邦政府;2)自身或其成员参与了上述第(ii)款活动的实体;或者3)根据本EO被制裁的实体;
4) 俄罗斯联邦政府的政治分支机构或工具;
5) 违反上述第(2)或(3)款规定而被制裁的主体的配偶或成年子女;
6) 对上述第(2)款描述的活动或者根据本EO被制裁的实体提供实质性支持;或者
7) 直/间接由俄罗斯政府或根据本EO被制裁的实体拥有或控制、(意图)代表/理其行事。
(2)由财政部长与国务卿协商确定的,对被美国制裁的政府在金融、物质或技术方面提供实质性支持/赞助的俄罗斯公/国民、根据俄罗斯联邦法或辖区内法律成立的实体及其境外分支机构或者通常居住在俄罗斯境内的主体。
(3)由国务卿与财政部长协商确定的,负责、串谋或者曾直/间接(试图)参与切/中断对欧洲、高加索或亚洲的天然气或能源供的俄罗斯公/国民、根据俄罗斯联邦法或辖区内法律成立的实体及其境外分支机构。
 
2021年8月20日,拜登签发第14039号EO,对俄罗斯的出口能源的管道建设的相关主体实施制裁,以落实《保护欧洲能源安全法》(PEESA)。
 
3、指令(Directive)
目前该制裁项目涉及于2月22日更新的1份指令(Directive 1A),针对美国金融机构的行为,并不具有域外效力。
 
指令称,美国财政部认定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联邦国家财富基金和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是俄罗斯联邦政府的政治分支机构,未经许可或授权,禁止美国金融机构开展以下活动:
(1)参与由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联邦国家财富基金或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于2021年6月14日以后发行的卢布或非卢布债券初级市场;
(2)向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联邦国家财富基金或俄罗斯联邦财政部贷款卢布或非卢布资金;以及
(3)参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联邦国家财富基金或俄罗斯联邦财政部于2022年3月1日后发行的计价债券的二级市场。
 
(二) 与美国“乌克兰相关的制裁项目”的联动
1、行业制裁
第14024号EO授权美国财政部长与国务卿协商确定对俄罗斯的行业制裁范围。
 
综合美国对俄罗斯的2个制裁项目,目前美国对俄罗斯的武器及相关物资、金融服务、能源、金属与采矿、工程、国防及相关物资、技术共计7个行业实施了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制裁所限制的“经营行为”并不要求必须在该国有实际的物理存在(physically operate in),例如美国对伊朗能源行业的制裁就明确规定,“采购”行为可能触发次级制裁。
 
2、对北溪2号管道铺设项目的制裁
第14039号EO要求对俄罗斯的出口能源的管道建设的相关主体实施制裁,以落实《保护欧洲能源安全法》(PEESA),而PEESA主要针对北溪2号(Nord Stream 2)管道项目、土耳其溪流(TurkStream)管道项目以及二者的后续项目。
 
而“乌克兰相关的制裁项目”的法律依据之一即为于2017年8月2日生效的美国《以制裁反击美国对手法》(Countering America’s Adversaries Through Sanctions Act,CAATSA)[3],该法大幅扩大了对俄罗斯的经济制裁力度。明确对俄罗斯的网络安全、原油项目、管道建设等领域实施次级制裁,并限制了美国总统根据减轻、搁置、豁免涉俄罗斯的经济制裁的权力。
 
在第14039号EO项下,美国此前仅制裁过部分俄罗斯本土小型企业以及参与管道铺设的船舶,此次制裁Nord Stream 2 AG意味着美国在北溪2号输送管道项目的态度发生重大转变。
 
3、俄罗斯能源行业可能触发美国次级制裁的活动
 
美国对于俄罗斯的能源行业制裁的范围,目前相关的制裁法律、条例、行政命令及常见问题回答(FAQ)并未进行细化澄清。汇总美国当前对俄罗斯在能源行业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以下行为即便无任何美国连接点,仍有可能触发美国的制裁:
 
(1)对俄罗斯境内的深海、北极近海以及页岩石油开采项目进行重大投资或提供便利;
(2)(促成)出售、出租、提供用于建设北溪2号(Nord Stream 2)管道项目、土耳其溪流(TurkStream)管道项目或二者后续项目且涉及在海平面以下100英尺或更深处铺设管道的船舶。
(3)支持上述管道项目的建设。
 
 
来源:走出去智库(CG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