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案例】职员离职后专利侵权案例两则
编辑:管理员 文章来源: 日期:21-03-29 点击:674
1.“脉冲涡流扫查技术”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
原告:YK公司
被告:TMS公司
【案情摘要】
崔某曾作为YK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参与了YK公司拥有的脉冲涡流扫查技术成果的技术研发工作。崔某离职后创建TMS公司,从事与YK公司相同技术领域的技术服务与技术研发工作,并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作为发明人,以TMS公司的名义申请“某一种瞬变电磁管道缺陷扫查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YK公司认为,诉争专利的技术方案与崔某在YK公司任职期间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密切相关。因此,诉争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发明专利申请权应归YK公司享有。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诉争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YK公司。
【审判观点】
法院认为,虽然劳动合同中记载崔某系销售人员,但其工作内容包括相关技术问题的研发,且其作为发明人申请的诉争专利技术与其在YK公司工作期间的本职工作及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技术领域相同。崔某在与YK公司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诉争发明创造,与其在YK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及YK公司分配的任务密切相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该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依法属于YK公司。法院判决确认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YK公司。
【典型意义】
劳动者本职工作的具体内容是此类案件认定的前提,一般情况下会以劳动合同为认定依据。但是司法实践中,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工作职责约定过于宽泛,或者约定的职责和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同。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并非认定本职工作和分配的任务的唯一证据,应当结合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认定。
2.“一种高压水旋转喷头”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FL公司
被告:宋某、YT公司、PW公司
【案情摘要】
FL公司系第某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该专利处于有效期内。宋某曾在FL公司从事数控机床操作,后离职。双方约定:宋某承诺保守FL公司商业机密,不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提供技术资料、产品信息、客户信息及技术指导。FL公司为此向宋某支付了相应费用。2017年10月27日,宋某成立YT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泵、五金产品销售、安装及维修等。2018年7月18日,YT公司与PW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出售名称为CZ-2旋转枪头及相关配件。PW公司支付货款并取得CZ-2旋转枪头。FL公司主张该CZ-2旋转枪头系侵害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要求宋某、YT公司、PW公司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审判观点】
法院认为,将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比对,两者均包含“外壳内侧设置有环形阶梯式台阶”这一技术特征。两者区别特征在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只有油封,缺少油封骨架。因此,两者不相同也不等同。法院认定既不构成相同侵权,也不构成等同侵权,判决驳回福禄公司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我国专利法对于权利要求和专利保护范围的解释,采用“折衷主义”,既不能拘泥于字面意思理解保护范围,也不能将权利要求看做指引。在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司法理念下,专利技术方案的科学严谨以及撰写质量直接决定了专利保护范围大小。虽然两个特征能够替换,但是能够为其他技术人员应用带来技术启示,亦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严格保护。
“一种高压水旋转喷头”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原告:福禄公司
被告:宋某金
被告:优通公司
被告:普沃公司
案号:(2019)津03知民初12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40号
【案情摘要】福禄公司系第ZL201520774133.4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该专利处于有效期内。宋某金曾在福禄公司从事数控机床操作,后离职。双方约定:宋某金承诺保守福禄公司商业机密,不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提供技术资料、产品信息、客户信息及技术指导。福禄公司为此向宋某金支付了相应费用。2017年10月27日,宋某金成立优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泵、五金产品销售、安装及维修等。2018年7月18日,优通公司与普沃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出售名称为CZ-2旋转枪头及相关配件。普沃公司支付货款并取得CZ-2旋转枪头。福禄公司主张该CZ-2旋转枪头系侵害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要求宋某金、优通公司、普沃公司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法院认为,将涉案专利技术方案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比对,两者均包含“外壳内侧设置有环形阶梯式台阶”这一技术特征。两者区别特征在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只有油封,缺少油封骨架。因此,两者不相同也不等同。法院认定既不构成相同侵权,也不构成等同侵权,判决驳回福禄公司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我国专利法对于权利要求和专利保护范围的解释,采用“折衷主义”,既不能拘泥于字面意思理解保护范围,也不能将权利要求看做指引。在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司法理念下,专利技术方案的科学严谨以及撰写质量直接决定了专利保护范围大小。虽然两个特征能够替换,但是能够为其他技术人员应用带来技术启示,亦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严格保护。